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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申请设立陇南市恒达资产评估事务所相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4-06-26   浏览次数:893

我厅于20145月受理了陇南市恒达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设立申请。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在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623日至627日。
  一、名称:陇南市恒达资产评估事务所。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制。

三、合伙人:王希应(首席合伙人)、任惠民2名。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王希应(注册证号62040015)、任惠民(注册证号62020002)、杜倩(注册证号62110003)、柴海峰(注册证号11070028)、张恩军(注册证号62000058)共5名。

五、办公地址:陇南市武都区新市街市商务大厦八楼

六、王希应、任惠民近三年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甘肃省财政厅    

举报电话:0931-8899913  

通讯地址:甘肃省城关区东岗西路696   

甘肃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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