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规定,经审核研究,宋英英等10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同意批准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名单如下: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 宋英英
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甘肃分所 张庆龄
兰州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王焕萍
甘肃天一永信会计师事务所 张东涛
甘肃嘉益会计师事务所 胡 琳
兰州三勤会计师事务所 郭 昕
甘肃茂源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南 平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 黄海孟
甘肃广合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张晓琴
兰州鑫信会计师事务所 韩文军
上述人员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后,办理注册会计师证书,自2016年起按执业注册会计师缴纳会费,并在新注册一年内不允许转所。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9月13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会计处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