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会协[2014]37号--关于批准李润文等7人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29 浏览次数:1358次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规定,经审核研究,李润文等7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同意批准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名单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甘肃分所 李润文 王彬宇 余晓民
赵恒彬 聂淑娜
北京中路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刘静
甘肃信立德会计师事务所 徐盛姬
上述人员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后,办理注册会计师证书,自2014年起按执业注册会计师缴纳会费,并在新注册一年内不允许转所。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7月29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会计处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7月 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