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5〕17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甘财监〔2015〕16号),甘肃省财政厅决定对甘肃立信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等26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检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以及检查目的、内容和重点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 被检查单位
甘肃立信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分公司
甘肃天一永信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泰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甘肃天正会计师事务所
兰州恒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甘肃信立德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圆正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鸿基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金源会计师事务所
陇南西荣会计师事务所
陇南经纬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矿区星宇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酒泉弘正会计师事务所
酒泉神航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鼎之信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明天会计师事务所
兰州聚源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华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庆阳陇兴会计师事务所
庆阳恒业会计师事务所
定西昌明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银河会计师事务所
甘谷信达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诚远会计师事务所
二、检查目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旨在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推动诚信建设、增强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心、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开展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与“国际化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的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相结合,落实事务所执业质量主体责任,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教育和警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谨慎执业,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控制体系、业务项目质量等。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准则的情况,是否真正树立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是否在审计中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是否有效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收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是否发表了恰当的审计意见,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和保存了审计工作底稿等。同时对事务所内部管理、设立条件、人员资质、业务报备及会计信息等情况也要进行检查。
检查业务项目的范围为
四、检查时间
2015年7月开始,10月底之前结束。
公示期自
联系电话:0931-8899808 0931-8899908
联系人:安雪 蒋棣华
甘肃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