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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5-06-25   浏览次数:943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517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甘财监〔201516号),甘肃省财政厅决定对甘肃立信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等26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检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以及检查目的、内容和重点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   被检查单位

甘肃立信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分公司

甘肃天一永信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泰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甘肃天正会计师事务所

兰州恒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甘肃信立德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圆正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鸿基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金源会计师事务所

陇南西荣会计师事务所

陇南经纬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矿区星宇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酒泉弘正会计师事务所

酒泉神航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鼎之信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明天会计师事务所

兰州聚源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华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庆阳陇兴会计师事务所

庆阳恒业会计师事务所

定西昌明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银河会计师事务所

甘谷信达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诚远会计师事务所

二、检查目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旨在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推动诚信建设、增强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心、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开展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与“国际化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的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相结合,落实事务所执业质量主体责任,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教育和警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谨慎执业,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控制体系、业务项目质量等。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准则的情况,是否真正树立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是否在审计中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是否有效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收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是否发表了恰当的审计意见,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和保存了审计工作底稿等。同时对事务所内部管理、设立条件、人员资质、业务报备及会计信息等情况也要进行检查。

检查业务项目的范围为201411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种业务报告,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

四、检查时间

20157月开始,10月底之前结束。

    公示期自20156242015630

    联系电话:0931-8899808     0931-8899908

   联系人:安雪   蒋棣华

  

 

甘肃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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