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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财企[2013]75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甘肃中山资产评估事务所变更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10-14   浏览次数:802

甘肃中山资产评估事务所: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合并变更事项的报告收悉。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甘肃中山资产评估事务所对甘肃金升资产评估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吸收合并。

二、同意名称变更为甘肃鼎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三、同意变更合伙人为张凯、王觉明、张国芳三人,张凯担任首席合伙人,王觉明不再担任首席合伙人。

四、同意地址变更为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21号。

请持此批复至有关部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

 

 

                           201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