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5]82号)文件,现将我省开展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评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填报工作,主任会计师做为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全面、真实、准确、规范、及时地填列相关内容和指标,确保填报工作按时完成。
二、填列要求
今年综合评价信息填报与2015年的方式基本相同。事务所通过省注协、中注协网站下载的方式,获取综合评价表(Excel格式,2016年1月11日后下载),并根据以下要求据实填列有关信息:
1.使用Excel 2007及以上版本,下载并打开综合评价电子表格(见附件1)。
2.填报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见附件2)。
3.为保证指标信息汇总、评价,请勿私自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并确保表中填写的事务所代码与中注协“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格一致。
4.为减少事务所填报负担,保证数据的一致性,评价表部分指标数据信息,将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相关信息以2015年12月31日为时间基准。
5.各指标填报信息,应当有证明其真实性的档案资料或者工作底稿。
6.2月初,协会注册部将在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综合评价表中涉及内容填列注意事项。
三、注意事项
1.请使用Excel 2007及以上版本打开综合评价电子表格,如因Excel版本过低不能打开,请自行下载Excel版本转换工具解决。
2.请在绿色区域填列,红色区域为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取数的指标(已锁定),空白区域为非填列区域,填列后无效。
3.请正确填写事务所名称和事务所代码,且必须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一致。
4.所有涉及比例的指标,填列时无须填写“%”,直接填入“0—
5.请将综合评价表文件名按“事务所代码+事务所名称”方式编写,如“11000001张三会计师事务所.xlsx”。
6.报送前,请检查综合评价表各项指标及联系人信息是否填列完整准确。检查无误后,经主任会计师签字,加盖公章和附有相关凭证工作底稿A4纸打印装订成册报协会注册部审核,并同时提交评价表电子表格。
7.经协会审核确认并上报中注协后,评价表不得再次提出修改和申报。
8.事务所人数、合伙人达不到持续设立条件的,不参加综合评价表填列。
四、时间要求
3月10日前,事务所填写综合评价表,上报协会注册部。
3月30日前,协会完成审核,汇总上报中注协。
7月-8月初,根据中注协综合评价结果,协会开展我省2016年度综合评级工作,并公布综合评价评级结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莉
联系电话:0931-8899903 8899952
电子邮箱:873171620@qq.com
附件: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填表说明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12月21日
3、附件: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填表说明.doc